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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通过人行横道时,需要使用远近光灯进行交替示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需要注意的是,在行车过程中,如果遇到对向车道有车开来、路上已经有足够的照明度、进入交通繁忙的路口或一些路况较为复杂的道路中行驶时,都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此外,在大雾天气下,远光灯会形成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向来车的影响,因此禁止在大雾天气使用远光灯。如果需要减速慢行,应当在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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