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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户在租赁房屋时,并不一定能够享受到业主的停车权利。虽然在很多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户可以在小区停车,甚至业主也会确保租户有停车位。然而,从法律的角度看,业主将房屋出租,只是将房屋的使用权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权利让渡给租户,并没有将停车权利也一并让渡给租户,尤其是对于业主专有的停车位来说。当然,如果租赁合同明确规定了租户不得在小区内停车,或者业主已将停车位租给他人,那么租户就无权享有停车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应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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