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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日起,申请人可在机动车挂号地之外省份办理异地审车委托手续,无需亲自前往机动车所在地进行审验,提高了便利性和效率。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将车辆行驶证和有效期一年内的交强险副本原件邮寄到车辆管辖地的车管所,等待收到委托函和车辆行驶证及交强险副本原件;
2、收到委托函和相关证件后,持车辆行驶证和有效期一年内的交强险副本原件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年审;
3、经过审核合格后,车管所将在委托函上盖章,并上网录入年检信息,发放检验合格证,并在行驶证上打印年检合格标志;
4、然后将车辆行驶证、有效期一年内的交强险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验车单原件、委托单回执(盖过章的)邮寄到车辆管辖地的车管所,进行最终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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