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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瓶车飞线充电的处罚条例如下:
1、《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如果拒不改正,将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规定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如果拒不改正,将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果违反规定,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果拒不改正,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5、根据《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住宅小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下列方式为电动车充电: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充电、在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内充电、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内充电。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对住宅小区内不当充电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或者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将由消防救援机构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6、其他相关法律依据:飞线充电是通过自己家的门窗,私拉电线或接排插与便捷式充电器连接,然后实现充电。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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