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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交警扣留三年后,仍有可能要回来。因为车辆属于私有财产,只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取回车辆。
如果车辆在免检期的六年内被扣留,车主需处理完所有违法问题,并按时缴纳车辆保险,即可取回车辆。但如果车辆超过免检期的六年,被交警扣留三年后,将无法进行年检。在三个年检周期内未完成年检的车辆将被强制注销,且无法恢复。即使车辆能够取回,也无法再合法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时,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被扣留的车辆,不得使用。
如果当事人逾期未前往接受处理,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仍未前往接受处理,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
交警扣留车辆的情况包括:
1. 机动车未悬挂号牌;
2. 驾驶员伪造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或行车证;
3. 机动车未按国家规定周期交强制保险;
4. 营运车辆超载;
5. 机动车涉嫌盗窃;
6.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车主私自改装、拼装;
7. 交警部门为收集调查交通事故相关证据而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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