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安全带是运用在设备上的安全件,乘坐飞机等飞行器,或在高空作业与进行技艺表演时,为保障安全所用的带子,主要原料是涤纶,丙纶,尼龙,安全带不单指织带,除了织带,安全带还有其他零件组装而成。传统的保证安全行车的部件有如后视镜、左右车门镜、安全带、安全气囊和ABS。
安全带的作用是通过减少具有内部撞击危险的二次撞击力来降低交通碰撞中死亡或重伤的可能性,通过使乘员正确定位,以确保气囊的最大效能,并防止乘员在碰撞中被从车辆中弹出或车辆翻滚。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