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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苏州常台高速货车不能走。苏嘉杭城区段实行“禁货”后,南京往杭州方向假设东桥枢纽不堵车,路径可以为“东桥枢纽—苏州西南绕城路段—尹山枢纽”;假设东桥枢纽堵车,可以是“硕放枢纽—环太湖路段—苏锡路段—苏州西南绕城路段—尹山枢纽”。“禁货”后,东桥枢纽往相城收费站的绕行路经可以是“东桥枢纽—宁沪高速—苏州收费站—227省道—苏州相城收费站”。同时,对于苏州北枢纽至杭州、常熟至杭州以及石牌枢纽至杭州方向的货车,也均有相应的绕行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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