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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翔车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海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三轮车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1]
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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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件
企业事件
2021年至2022年期间,浙江台翔车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过流保护功能”“蓄电池防篡改”“车速提示音”“反射器”“整车质量”“短路保护”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多次受到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多次因生产不合格电动车产品被处罚,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其主观对产品质量管理不重视,产品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
鉴于当事人多次因生产不合格电动车产品被处罚,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其主观对产品质量管理不重视,产品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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