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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指标编码后要求自取得指标之日起在6个月内需要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摇号中签后,登录摇号系统,下载并打印《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并在6个月之内购置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注册登记。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失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本市近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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