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法律分析】
机动车注册登记是指对机动车辆的产权和机件设备所进行的登记。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登记内容主要为:1.机动车登记编号和登记证书编号。2.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地址、邮编、联系电话。3.车型、制造厂、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4.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5.机动车使用性质。6.机动车获得方案。7.机动车来历凭证名称和编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