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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是可以补开的。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2、规定,将补办流程整理如下:02 到机动车销售单位,索取取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03 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04 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3、如果是自开的,当月的,自行作废,跨月,开负数发票进行修正,如果是代开的,可以去税务局重新开。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一般个人名义开设作出处罚决定的,以免罚款过多。发票补办:当事人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税局处理后一般就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复印存根,并提交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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