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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6年下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惠从兵担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副书记。其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协助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诉讼、执行案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100元。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惠从兵的行为依法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为黑社会势力充当“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鉴于其在政法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构成投案自首;为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的;赃款已追回,属于法定酌情减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上述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作出上述判决。
去年8月,惠从兵被解除公职。
经查,惠从兵偏离本职职责,缺乏纪律意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凭借职务之便,协助他人诉讼和执行案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惠从兵严重违背廉洁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违法,涉嫌受贿罪。而且,党的10后也没有收敛,没有停下脚步。性质和影响严重,应严肃处理。根据第《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号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研究报山东省委批准,对惠从兵给予处分;被山东省监委免去公职;没收违法所得;刑事案件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惠兵,1963年12月生,山东安丘人,研究生学历。 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庭级法官,民事一审判庭副庭长,民事第三庭庭长审判庭、庭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1年1月,惠从兵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副厅长级。 2017年1月任山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山东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8月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去年5月13日,惠从兵主动投案自首。
“这么大的涉黑案,背后竟然没有‘保护伞’?这不正常!”
去年7月18日,政法委书记安健在山东枣庄发表了一篇关于李某案的文章,披露了慧聪自首的过程。
据介绍,2021年4月,在全国首批政法组教育整顿期间,第九督导组一进山东,一个“反常”的案件立马引起了督导组的重视——枣庄李案。本案中,“黑老板”李某及其犯罪集团盘踞当地20余年,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15项罪名。甚至公然持枪打架。该团伙积累了数亿资产。然而,如此重大的涉案犯罪背后,却没有立案侦查的“保护伞”。
“我们对这个案子不满,一百个不满!”在群众走访过程中,这是督导组听到的最直接、最响亮的声音。 “黑”过了吗?为什么“保护伞”没有被碰过? “没问题”会是更大的问题吗?带着群众的质疑和期待,督查组直接向山东建议,成立专案组督查案件,查到底。
文章称,枣庄当地办案机构也有这把“保护伞”的线索,但在侦查过程中总是遇到重重阻碍和困难。由于李某等人在当地经营多年,所从事的采矿业资金密集、资源丰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李案变成了草草了事的“大杂烩”。
对此,督导组提出督导建议。山东省委高度重视,迅速调动全省精锐力量,成立专案组,果断升级案件。 “黑老大”李某等人也被异地关押,尽可能消除反抗干扰。此后,案件查办走上“快车道”,迅速梳理公职人员违法违规线索61条。其中,“大保护伞”由专案组直接推进,“小保护伞”由专案组指导下枣庄办案机构查处。
加速办案迅速取得突破,强大的震慑力让涉案公职人员坐不住了。许多人选择自首来说明问题。 5月13日,山东省政法委副书记惠从兵向山东省纪委自首,主动对李某受贿等问题作出说明。山东省纪委立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立案调查。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后,原先的“一百个不满”案例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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