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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5月22日,山东省发文《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具体方法是向消费者发放优惠券。预计在优惠券方面投入5亿元,发放汽车优惠券15万张。该政策有效期至2022 年6 月30 日。主要措施如下:
1.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买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6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4000元消费券一张;购买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3000元消费券;
2.对在省内购买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买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5000元消费券;购车满10万元(含) 购车满20万元(不含),每车赠送3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二手车除外)的,符合第一项至第二项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每车增发消费券金额1000元。
四、省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6月限额以上汽车零售实现正增长
1、全省贡献率前三名的城市,每市奖励1000万元;
2.其他取得正增长的城市,每市奖励500万元。
各市奖励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对此,广大有购车意向的朋友纷纷表示,政策带来的利好,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购车积极性。与其激动不如行动,赶快把车开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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