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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自4月1日起,逾期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如果是异地罚款,可以等到验车的时候去银行交罚款。如果是现场处罚,需要在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了专项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处罚款。附加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建议您去银行交罚款。
电子眼违规罚款有滞纳金吗?
答: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在处理前不会产生滞纳金;经处理,执法单位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予缴纳;有罚款的,处3%的罚款。罚款数额按日计算。 2009年4月1日以后,滞纳金将有上限,最高不超过罚款数额的100%。比如罚款200,滞纳金最高就是200。这个规则同样适用于之前的违规行为。
违章滞纳金如何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号令(简称105号令)自200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期,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新动向,备受关注。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新规定进行解读,其中4月1日之前发生的滞纳金不超过罚款数额。
1.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
第105号令增加了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以解决高额的“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罚款数额的3%按日加罚,但没有规定加罚金额的上限。
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52条规定:“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按罚款数额的3%按日罚款,合计追加罚款的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即4月1日起产生的滞纳金将按规定计算,最高金额不超过罚款本金; 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按新规定计算执行。
2.异地的违规信息会被转移到本地
近年来,在多起车主异地违规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将违规信息移送车辆登记地公安机关。公安部令第105号对此作出了新的规定。此次修订,对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剔除、移交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在违法处理中的作用,解决机动车移交不及时问题。车辆所有权。
人员和司机处理车辆管理业务问题。例如,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第六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本辖区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将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将违法行为信息转交交通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报送。”
105号令增加了实施教育的操作规程,以解决执法中处罚重、教育轻的问题。同时,105号令还将加大对部分恶意、情节严重的“累犯”的处罚力度,具体处罚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
105号令还规定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解决监控设备使用中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105号令的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场所应当予以公示。目前,深圳交通科技监控设备已经对外公布。下一步,交警局将考虑进一步规范民警在道路上使用移动电子监控设备执法,确保执法公开透明。
车辆违章被电子眼拍到,有滞纳金吗?处理需要多长时间?
是当场贴出来的还是用相机拍下来的?如果当场被抓到,那么15天内去银行交罚款,否则每天有3%的滞纳金,而且会累积。 3-4个月后,罚款200元变成500元。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被摄像头拍到,在交管局的网站上查了,那么你只要在下次年检前去交管队打印表格,拿着表格去银行办理就可以了。 15天内交罚款,你就没事了。
如果车辆违章不处理,交管部门能不处理吗?会有什么后果?
不少车主违规后,幸好没有被交管部门处理。情节轻的,可以并处罚款、扣分;情节严重的,可以扣押车辆或者吊销驾驶证。
那么,违规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呢?
1、现场订单超过15天未付款的,自第15天起至付款完成,每天收取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 (注:滞纳金最高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2、超过3处违章未处理的,由交警检查核对,扣留牌照,情节严重的扣车;
3.未办理现场缴费的,驾驶人的驾驶证不得换发、补发、转让;
4. 违章不予处理,发生事故、车损等,车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违规处理不及时的,不能通过年检、季检和车辆综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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