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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发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到2025年,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将在有限区域和特定场景实现商用;到2035年,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将大规模应用。
自动驾驶汽车责任难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因智能网联汽车(L3级及以上)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向智能网联汽车生产销售者追偿。根据法律。”
虽然第一责任人是司机,但如果是因为自动驾驶系统的缺陷,那么车企就需要承担责任,这就是为什么L2.5、L2.9、L2.9那些精彩的宣传L2+级别自动驾驶出现。市面上量产的L3、L4车型非常少。华为也用“L4 as L2”的思路,让车企快速实现智能汽车的量产。
概念和量产之间的距离很长
很多自动驾驶研发车企都开发了自动驾驶汽车,并没有人工接管的记录,但这些都是在指定区域测试的结果,但真实路况非常复杂。特斯拉还声称拥有“完全自动驾驶能力”。旗下车型标配L2,只有L3可选。
但很多人相信了这个“鬼话”,导致了那么多交通事故,尤其是在美国,因过度相信特斯拉的自动驾驶而导致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如果无人驾驶的事故率不能降到极低的概率,车企是不会轻易量产无人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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