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1、禁止掉头罚款多少?
有禁止掉头标志或标线的,违规掉头的司机将被处以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路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遵守法定程序:
1.现场处罚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条规定,交警在现场发现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安全的,应当口头告知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和依据,并予以警告。违规者,并纠正违规行为。行为后释放。
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的,按照一般程序予以处罚,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证明,并作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的,按照一般程序予以处罚,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由交警当场通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条规定,对违法者当场处以罚款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者的陈述和申辩,对违法者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三)作出简易处罚决定;
(四)即决处罚决定书由被处罚人签名,交警签字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不签字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处罚决定书上作笔录;
(五)当场向被处罚人送达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执行。
交通警察应当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式三份)归档,并于二日内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规定,按照一般程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发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一)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所受处罚、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通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警签字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不签字的,交警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当场向当事人送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交警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制作、发布,可以由交通警察执行。
交通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一式两份)报送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需要采取扣押车辆、扣押机动车驾驶证、检测体内酒精含量、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证明;
(四)行政强制措施证明由当事人签名,交警签字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不签字的,交警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书上注明;
(五)当场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证明。当事人不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执行。
交通警察应当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书(一式两份)归档,并在24小时内报送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异地办理手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违法,根据交通技术监测记录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200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3.贯彻处罚与支付分开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罚款和缴款分开;依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一律上缴国库。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