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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还原充电时间。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是继续实施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挂有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联合收割机和跨区作业的运输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
三、确保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和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速通道,加强对现场交通秩序的疏导和维护,确保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方便通行。
特此公告。
运输部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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