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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产权新规
1、车位产权。
有产权的车位使用年限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以进行产权交易,可以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继承权。没有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车位使用权一般是协议取得,租约到期车位使用权也就丧失了。
2.地下停车位的产权。
只要地下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范围,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建设费用不计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成本),车位面积不计入公摊面积,即使小区业主购买的地下车位仍受法律保护。
在下列情况下,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地下车位:(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包含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2)开发商将修建地下车库的费用计入住宅开发成本;(3)根据国家法律或地方规定,应当免费交付给业主,也就是说,在规划小区时明确地下车位是公共配套设施。
3.建筑面积规划中的停车位
建筑区划内的此类车位、车库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求。占用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车,属于业主共有停车位置。
4.车位抵押。
只有独立车位产权,一手车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但抵押门槛较高,二手车位不能申请抵押。
车位产权多少年?
1.小区地下物业停车位。居住区地下空间中,符合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可办理权属证书的车位,产权期限为70年。
2.小区地面停车位。在小区的地上空间,一般是为满足车辆临时停放而设置的停车位。一个是小区建设规划中的车位,一个是开发商在规划之外新增的车位。
3.小区地下人防车位。居住区人防工程建设的停车位,非战时可用于停放车辆。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不计入公共建筑面积。此类人防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到期后可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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