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搜索
下载APP
搜索
历史搜索
猜你喜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最新版 2022年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蔡金盛
2023-03-21 10:19
2021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先做鉴定,然后才能谈赔偿。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鉴定标准是什么?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前往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2021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是多少?

(我给你推荐一个详细的方案:交通事故应该赔偿什么)

一、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工厂状态;

2.极度精神发育迟滞(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双侧眼球丧失;

2.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严重畸形,失明5级。

(3)脊柱胸段损伤导致严重的异常愈合和严重的呼吸功能障碍。

(4)颈部损伤引起的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引起的: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腔严重畸形,伴有严重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引起的:

1、胃、肠、消化腺等部位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功能完全丧失,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引起的: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手腕以上,下肢在脚踝以上);

2.两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功能丧失50%以上;

3.两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两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引起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76%以上。

二级和二级残疾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要随时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失语症;

3、双目失明5级

4、四肢瘫(二级以下两肢以上肌力);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4级失明;或者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严重畸形伴3级以上失明;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重度畸形)伴双眼失明4级以上;或单眼皮重度下垂(或重度畸形),一只眼失明4级以上,另一只眼失明5级;

3、双目失明5级;

4.双耳极度听力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或双耳极度听力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总疤痕形成。

(3)胸椎损伤引起的严重畸形愈合和呼吸功能障碍。

(4)颈部损伤引起的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5)、胸部损伤引起的:

1.肺叶切除或广泛而严重的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外伤致一侧肾脏切除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侧肾功能严重障碍。

(七)、肢体损伤引起的:

1.两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两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8)疤痕形成引起的

2.重度创伤性癫痫,药物无法控制。平均大发作每月一次以上或平均局部发作每月四次以上或平均小发作每周七次以上或平均精神运动性发作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重度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的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三级以下两肢以上肌力);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一只眼球缺失,另一只眼3级失明;或者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严重畸形,低视力2级。

2.双眼失明3级以上的重度双侧眼睑下垂(或重度畸形);或单眼皮重度下垂(或重度畸形),一只眼失明3级以上,另一只眼失明4级以上;

3.4级以上盲眼;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缺失24颗以上;

6.双耳极度听力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力障碍,另一耳重度听力障碍,一耳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耳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力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或双耳重度听力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疤痕形成8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导致严重异常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引起的:

1.疤痕形成,颈部活动能力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引起的: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I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引起的:

1、胃、肠、消化腺等部位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脏切除或完全丧失,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者严重的双侧肾功能不全。

(7)、骨盆损伤引起的: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9)、肢体损伤引起的:

1.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功能丧失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60%以上。

四级或四级残疾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或需要帮助;

2.重度运动性失语或重度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四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一只眼球缺失,另一只眼视力低下2级;或者一只眼睛缺失,另一只眼睛严重畸形,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以上;或单眼皮重度下垂(或重度畸形),一只眼视力低2级以上,另一只眼低盲3级以上;

3.双眼失明3级以上;

4.双眼视觉极度缺陷(直径小于10);

5.双耳听力极度受损;

6.一耳极度听力障碍,另一耳重度听力障碍伴单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力障碍伴单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

8.双耳中重度听力障碍,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或双耳中重度听力障碍,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变形;

9、面部疤痕形成6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导致严重异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阴茎体因会阴损伤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8)外阴和阴道损伤引起的阴道闭锁。

(九)、肢体损伤造成双手完全丧失或功能丧失。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52%以上。

五个或五个残疾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个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两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症或失认症;

4、单侧重度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在2级以下);

6.瘫痪(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一只眼丧失另一只眼视力低1级;一侧眼球缺失,一只眼严重畸形,视力接近正常;

2.双眼低视力1级的重度双侧眼睑下垂(或重度畸形);或单眼皮重度下垂(或重度畸形),一只眼视力低1级以上,另一只眼视力低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缺损严重(直径小于20);

5、舌肌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缺失20颗以上。

7.一耳极度听力障碍,另一耳重度听力障碍;

8.双耳重度听力障碍,单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重度听力障碍,单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完全缺损(或严重变形);

12、面部疤痕形成40%以上。

(3)胸椎损伤导致愈合异常,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引起的: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能力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引起的: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微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引起的:

1、胃、肠、消化腺等部位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脏切除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侧肾功能轻度受损。

(7)、骨盆损伤引起的: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术;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损伤导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阴、阴道损伤,造成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10)、肢体损伤: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条肢体完全失去功能。

(十一)、皮肤损伤造成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44%以上。

六级或六级残疾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可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伴有失写症的严重失读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在3级以下);

4.瘫痪(肌力3级以下);

5.严重的勃起障碍。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一只眼缺失,另一只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只眼严重畸形;

2.双眼视力接近正常的重度双侧眼睑下垂(或重度畸形);或单眼皮重度下垂(或重度畸形),此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视力低于1级;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齿闭合。

6.一只耳朵有极度听力障碍,另一只耳朵有中度听力障碍

(3)脊柱损伤导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完全丧失活动能力。

(4)颈部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能力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6)、骨盆损伤引起的: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全子宫切除术。

(7)会阴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8)外阴和阴道损伤引起的阴道狭窄和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引起的: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70%以上;

2.跗跖关节以上双足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36%以上。

七个或七个残疾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平均每半年大发作一次以上或平均每年2月局限性发作两次以上或平均每周小发作两次以上或平均每年2月精神运动性发作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症或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瘫痪(肌力4级);

7.偏瘫还是偏瘫。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一只眼球不见了;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重度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严重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缺失16颗以上;

5.一耳极度听力障碍,另一耳中度听力障碍;或一耳重度听力障碍,另一耳中度听力障碍;

6.一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大部分有缺陷(或变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超过24平方厘米;

9、面部大量小疤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75%以上没有头发。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能力丧失75%以上。

(4)颈前三角区的瘢痕75%以上是颈部损伤所致。

(5)、胸部损伤引起的: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

(6)腹部损伤引起的中度双侧肾功能不全。

(7)、骨盆损伤引起的: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差大于8cm

2.女性骨盆严重变形,产道被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八)、会阴损伤引起的:

1.阴茎体部分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引起的: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全拱结构完全破坏;

4.跗跖关节以上一脚缺失;

5.双下肢长度差大于8cm

6、一肢功能丧失75%以上。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28%以上。

八个或八个残疾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或精神障碍,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受限;

2.中度失读症伴失写症;

3.半长或部分长深度感觉丧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盲人四级或以上;

2.一只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缺失12颗以上;

4.一只耳朵听力极度受损;或一耳重度听力障碍,另一耳中度听力障碍;或双耳中度或重度听力障碍;

5.一个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小疤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超过32立方厘米。

(3)、脊髓损伤引起的: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能力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压缩性骨折。

(4)超过50%的疤痕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根以上肋骨骨折。

(6)、腹部损伤引起的:

1、胃、肠、消化腺等部位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术;

3.单侧肾切除或严重肾功能不全。

(7)、骨盆损伤引起的: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差大于6cm

2.双侧输尿管重度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损伤引起的:

1.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9)外阴、阴道损伤引起的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30%以上;

2.75%以上的手感觉缺失;

3.一个拱结构完全破坏,另一个拱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及十趾功能完全丧失或丧失;

5.双下肢长度差大于6cm

6、一肢功能丧失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造成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20%以上。

九、九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每年1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年6月3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4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年6月2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半身不遂;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盲人三级以上;

2.双侧上睑下垂(或畸形);或单眼皮严重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只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8颗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颗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只耳朵听力严重受损;或一耳中度至重度听力障碍,另一耳中度听力障碍;

9、一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个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状瘢痕20厘米以上;

12、面部轻度麻痹痕迹(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超过30平方厘米;

13、头皮无毛25%以上;

14、颌面骨及软组织缺损超过16立方厘米。

(3)、脊髓损伤引起的: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能力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粉碎性骨折。

(4)、颈部损伤引起的:

1.声音严重嘶哑;

2.颈前三角区的瘢痕形成超过25%。

(5)、胸部损伤引起的:

1、女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根肋骨以上骨折或4根肋骨以上缺失;__箰讆__301__璺拶__3.肺叶切除术;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

(6)、腹部损伤引起的:

1、胃、肠、消化腺等部位的切除;

2.胆囊切除术;

3.部分脾切除术;__箰讆__307__璺拶__4.肾部分切除术或中度肾功能不全。__箰讆__308__璺拶__(7)、骨盆损伤引起的: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差大于4cm

2.严重骨盆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术;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分切除术;

7、直肠和肛门损伤,留下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损伤引起的: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体损伤引起的: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10%以上;

2.50%以上的手感觉缺失;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及十趾丧失(或功能丧失)50%以上;

5、全拱结构损坏;

6.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差大于4cm

8.骺板以上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

9、一肢功能丧失25%以上。

(10)皮肤损伤引起的疤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12%以上。

十个或十个残疾标准

(一)、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神经功能障碍和挤奶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半身型缺乏浅感觉分离。

8、一肢完全感觉丧失

9.阶段完全感觉丧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引起的:

1、视力低下1级;

2.一眼睑下垂或变形;

3.中度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留下眼泪溢出症状;

5、眼内异物残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缺失4颗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颗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变形);

12.一只耳朵中重度听力障碍;或双耳中度听力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超过6平方厘米;或面部线疤超过10cm

16、面部小皮纹(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40平方厘米以上;

18,-骨缺损超过4平方厘米,留下神经系统的轻度症状和体征;或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脊髓损伤引起的:

1、颈椎或腰椎畸形恢复,颈部或腰部活动能力丧失10%以上;

2.胸椎愈合异常轻微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压缩性骨折三分之一以上。

(4)、颈部损伤引起的: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能力丧失10%以上;

2.轻微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瘢痕面积超过20平方厘米。

(5)、胸部损伤引起的:

1.女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骨以上骨折;或2根以上肋骨缺失;

3.肺破裂修复术;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引起的:

1、胃、肠、消化腺破裂修复;

2.胆囊破裂修复术;

3.肠系膜损伤的修复;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轻度肾功能不全;

6.膈肌破裂修复术。

(7)、骨盆损伤引起的: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差大于2cm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个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条输卵管缺失或闭塞;

5.子宫破裂修复术;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复术;

8.轻度尿道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损伤引起的: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个输精管缺失(或闭塞);

4.一个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外阴、阴道损伤引起的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

1、双手缺失(或功能丧失)5%以上;

2.双手感觉丧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全拱结构损坏超过1/3;

5.双足趾缺失(或功能丧失)20%以上;

6.上肢长度差大于4cm

7.双下肢长度差大于2cm

8、四肢长骨骺板以上线形骨折;

9、一肢功能丧失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造成的瘫痪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4%以上。__箰讆____箰讆__458__璺拶____璺拶__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第一,误工费

[失去的时间]

1.定伤残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鉴定前一日止。

2 .未确定的伤残,以医生规定的休息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息结束之日止。

[平均经济损失]

1.固定收入=月收入/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上一年度法院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2.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3.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处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官方票据为准。

4.住宿费:住宿期(天

不及物动词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根据本院经济水平确定】【医嘱/出院小结中写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伤残赔偿:[基数]法院所在城市的最后一年

1.征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N=[A.20岁(60岁);

B.80岁——实际年龄(60岁和75岁);

C.5年(75岁)]计算残疾等级的公式

1.基数*N*100%

2.基数*N*90%

3.基数*N*80%

4.基数*N*70%

5.基数*N*60%

6.基数*N*50%

7.基数*N*40%

8.基数*N*30%

9.基数*N*20%

10.基数*N*10%

八。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根据医院意见,按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费发票的确定。

X.被赡养人生活费:【基数】去年在法院城。

1.要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 . 18-实际年龄(18岁);

B.20年(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

C.5岁(75岁)]

M*基数

Xi。后续治疗费用: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的证明为准,包括后续治疗确实需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12.丧葬费:法院(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个月。

十三、死亡赔偿金:

[基地]宫廷城的最后一年

1.征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P=[a.20岁(年龄60);

B.80岁——实际年龄(60岁和75岁);

C.5岁(75岁)]基数*P

14.精神抚慰金:5000元至10万元【根据法院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确定】

打开汽车网APP阅读全文
相关车系
为你推荐 换一批
我来说两句
表情
普通表情 羊老湿 2 羊老湿 车评人
相关文章
更多内容推荐

正在加载中...

进入首页,查看更多实时汽车资讯
打开app,汽车生活由此精彩
首页 > 最新文章 > 正文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

长按图片进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