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根据《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各种类型汽车的规定使用寿命如下:
对上述车辆进行定期检验时,如果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1997)”;收回号牌和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
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迟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已经办理延期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报废标准的,按照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印制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延期报废检验合格印章;按原报废标准应报废但未注销的车辆,按新规定执行。
正在加载中...
太平洋汽车APP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