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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安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配备挡风玻璃、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第三,增加机动车内饰。以上三种情况都是允许的。此外,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的外观和相关技术数据,都属于非法改装。对于非法改装,《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没收非法装置,罚款1000元。
以下是车辆改装的相关规定:1。对机动车进行改装,必须在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使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驾驶号等符合规定。可以修改。驾驶员提交申请后,必须经交管部门批准,方可改装;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拼装机动车或者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3.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架、传动系统、定向系统、轮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涂装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相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均属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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