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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14年起至2017年4年间,北京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从24万减少至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在指标结构构成上,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43万个是普通小客车指标,17万个是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2、小客车指标不是平均分配到今后4年中,43万个普通小客车指标在今后4年中,分别是13万、12万、9万、9万。在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的同时,逐步优化机动车能源结构,17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在今后4年中,按照2万、3万、6万、6万的渐进式发展;
3、根据《细则》,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设摇号池,申请条件与普通指标条件一致。若申请数量少于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将直接配置。若申请数量超过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则摇号配置;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可以购买列入《北京市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4、为提高“久摇不中”者中签几率,《细则》设置了阶梯中签率《细则》明确,将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挡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挡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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