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并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待处理。
二是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调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结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以及有关道路状况进行检查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急救医疗费用和事故责任保证金,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完毕。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部门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最终认定。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损失后,应当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调解从治疗结束或者伤残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规定的丧事处理完毕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自确定损失之日起30日内进行两次调解,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第二,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要公开。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公开处理规定》,处理交通事故时,办案人员必须做到“六公开”:
(1)公共调查人员的身份;
(二)公开告知当事人或者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公布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出示现场记录、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
(四)公布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结论;
(五)公开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