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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确定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主要有五种情况。
1、对于与人无关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比如车辆损失,车辆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为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
2.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人身伤害
比如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一年内治疗未结束或者一年内残疾未固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终止治疗或伤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尚在治疗中尚未伤残的,应当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从隐患伤情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之日起计算一年。
4.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结论之日起,根据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当事人一年,其他两年。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者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害人有道路交通事故后遗症的。
因治疗后遗症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从确诊后遗症之日或者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关系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的住所。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即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发生地,包括侵权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述法院有权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建议:交通事故损害调解有哪些程序,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交通损害赔偿调解有哪些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阅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因当事人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并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的总额,并划分各方分担的数额。如造成人身伤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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