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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类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全责。因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法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效果相当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3.主次责任。双方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且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重要作用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4.三方以上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按照各自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划分责任。
5.推定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假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负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负全部责任。
(三)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负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2.未过户车辆发生车祸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机动车不办理过户手续。交通事故发生后,原车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有争议的。法院的判决有时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1.鉴于机动车是危险运输工具,必须严格限制其交易行为,以更好地保护机动车所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机动车变更登记。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可见,机动车买卖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过户手续是机动车交易的生效要件。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系列购车原所有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是否承担责任的批复》明确指出:由于系列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所有人既不能支配车辆的运行,也不能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故原所有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不应承担责任。
推荐:谁可以作为原告提起交通事故诉讼以及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材料?
一、谁可以提起交通事故诉讼作为原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的客体进行划分。具体应该包括:行人、乘客、车辆驾驶员。行人:指走在路上的人。乘客:根据不同情况,应包括以下乘客:1。付费乘客。是指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支付交通费用或者支付相当于交通费用的受害方机动车内的乘客。2.那些怀着良好意愿骑马的人。也可以称之为免费的好心同车人。所谓善意的同车人,通常是指免费乘坐他人车辆或者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的“免费”是指各种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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