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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索赔必须在书面责任后的三个月内解决。车辆修理或交通事故理赔后三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持事故处理证明、保险单、车辆维修清单等相关凭证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期限还是要看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的规定。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时,应当及时核实;对于复杂的案件,应当在30日内批准。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赔偿保险金。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保险公司认为理赔信息不完整,需要补充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补齐信息。
责任书下来了。如果对责任书没有异议,双方可以开始协商赔偿。责任书下来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流程如下: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48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大致说明自己车辆的情况。
2.检查
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损失进行确认。测量员可以提供7 TIME(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s24小时现场事故调查服务。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将安排拖车救援,与客户确认事故责任、损失和费用。
3.办理理赔手续。
车主向保险公司提交所需的理赔材料,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进一步核实理赔材料。如果理赔信息属实,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确定并计算赔款。
4.核实付款
保险公司经过不同部门审核后,可以把钱转到车主的账户上。有些直赔保险公司不需要车主先行赔付,所有的钱会直接赔付给修理厂。
责任书下来,当事人对责任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责任书后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必须指明责任书划分不当,抓住证据,争取复核机关统一意见。毕竟审查复议申请的条件是说明理由,提供主要相关证据,否则很难通过审查。
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建议不要申请复查,因为复查的维持率很高。如果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申请重新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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