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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1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汽车厂商应当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可获得的信息形式、便捷的信息渠道、合理的信息价格,不得歧视、歧视、拖延。
“来自互联网的图像”
征求意见稿指出,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披露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分类实施、自主披露、方便用户和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原则。汽车制造企业应当以可获得的信息、便捷的信息渠道、合理的信息价格等形式,不加区别、不加歧视、不拖延地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对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披露要求,汽车厂商应建立健全维修技术信息披露制度,对已获得国家CCC认证并依法上市销售的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披露,并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车辆维修技术信息应当在车型上市后10年内保持公开;10年以上,汽车制造商可以将相关车型信息存档,但仍需公布获取和获取相关车型信息的方式。
汽车制造商可以免于披露与车辆防盗控制系统的编程和设置相关的信息;防止车辆动力系统和排放诊断系统原始数据记录被篡改或删除的相关技术信息;涉及汽车生产者商业秘密,影响汽车生产者依法适用知识产权规则的信息。
对于直接用于维修目的的用户,汽车厂商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汽车厂商可以依法自主对维修技术信息进行定价,但信息服务价格应当公平、合理、科学地设定,确保各类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支付标准平等,与汽车维修总成本相称。
对于各类维修经营者,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维修质量责任。因维修者维修不当或使用假冒伪劣配件造成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由维修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维修诊断工具及设备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等相关经营者,应积极运用汽车生产者提供的维修技术信息研发、生产各类专用汽车维修诊断工具及设备、适用于各类车型的同质配件,为各类维修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充分的市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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