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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里提到了。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建成充电站916座、电站12座、电池255块、充电桩26402个,整体车桩比2.4: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存在部分市县认识差距大、市场规模小、布局不科学、充电桩进社区难等问题。2021年,海南将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全省车桩比总体在2.5:1以下的年度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如下:
1.坚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同步协调推进。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推广新能源汽车行动计划的通知》,今年全省计划新建充电桩1万个。我委根据整体车桩比的要求,将年度建设任务下放到市、县、洋浦开发区,同时为省级相关单位和企业安排了一定数量的造桩任务。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我委将继续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千方百计研究解决充电桩难以进入社区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研究充电桩进住宅小区”专题会议精神,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充电桩进住宅小区难题。市县政府要明确住房和建设部门的任务,改变牵头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推进住宅自用桩建设。
三是抓好高速公路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收费基础设施建设。
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实现高速公路全覆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要提前建成,向社会车辆提供公共服务。各市县要加大党政机关办公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向乡镇延伸,为纯电动汽车替代公务用车做好准备。
四是推进电动汽车电站建设。
贯彻落实省政府新能源汽车置换模式专题会议精神,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总原则,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适度发展,初步构建全省电动汽车置换服务网络,形成置换模式成为充电模式补充的良性发展生态。我省拟出台《海南省关于支持电动汽车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
五、继续做好收费基础设施财政补贴工作。
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本着依法合规、公平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我们将在2021年前认真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验收和对外运营财政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要把握好时间节点。今年8月底前,各市县将完成补贴审核工作,力争9月底前将第二批补贴发放到位。根据财务预算管理相关要求,逾期不予受理,来年不再上报或补发。
六、充分发挥收费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作用
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省级平台功能,为企业和电动汽车车主提供优质服务。大力宣传推广省级平台及“海南充电桩”App,主动与桩企进行技术对接,提高接入省级平台率,实现一个APP全省扫码即充的目标。对外营运的公共桩和换电站,应接入省级平台。各市县主管部门要积极作为,动员相关企业运营的公共充电桩、换电站及时接入省级平台,确保2021年底前全省接入率超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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