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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帆股份”)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简称“力帆乘用车”)与盼达汽车之间的纠纷问询给出了回复,将“自己人告自己人”的仲裁案的细节公诸于世,并承认车辆质量存在问题。
4月2日,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旗下共享出行公司盼达汽车已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力帆乘用车赔偿7.98亿元,因其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从力帆乘用车所购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质量问题,给盼达汽车造成了严重损失。
赔偿金额的7.98亿元包括资产损失6.1亿元,运营损失1.6亿元,交强险损失2200万元,停车场的租金损失199万元。对于此次索赔,力帆乘用车认为索赔额度偏高,只认可盼达提出的索赔金额的计算方式,对因故障引起的故障车次、未运营天数却并不认可。
力帆股份表示,目前该仲裁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尚未做出裁决。
对于力帆“自己人告自己人”的操作,外界猜测是力帆借赔偿转移资产。数据显示,2019年力帆汽车销量近2.5万左右,同比下滑72.8%;今年一季度,力帆汽车累计销售传统乘用车326辆,同比下滑97.85%;累计销售新能源37辆,同比下滑94.6%。
财务状况方面,力帆去年营收74亿元,同比下滑3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46.8亿元,同比下降1950.83%。一季度,力帆营业收入5.64亿元,同比下降74.88%;净利润-1.97亿元,同比下降103.06%。另有统计显示,从2019年7月至今,力帆股份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多达10起,涉及金额超过30亿元。
对此,力帆股份表示“盼达汽车是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也是公司参股公司,同时还是一个独立的企业主体,有权利就交易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依据事实、证据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或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文:太平洋汽车网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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