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且无其他标志标线时,可用认定为左侧第一条车道为快速车道,其他车道为慢速车道。
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黄贵鸿)
正在加载中...
海报生成中...
生成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