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前,我人行小路口调头到对方车道,被对方车严重追尾,交警判我全责,我认,行车记录仪有录相,明天上传给大家看看母亲头部有点脑出血,现在还在医院住院,父亲右手半脱位,生说可开刀,可不开,父亲说先保守治疗,好在买了车上人员乘客险,我是买了第三者100万,对方是
凯迪拉克X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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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双方都是人保,今天对方人保打电话过来说,修车费要15万,八个气囊全爆了,说对方车主的车,不要了,残值卖给人保,人保给10W,要我按修车预估费15万从我保险帐上走给对方我现在就在想,对方车都没有修,一是没有发票(按道理说以发票金额为准),二是15万应该是包维护工时费的,车都没有修,工时费都没有产生,对方车主就拿把这15万全部拿到,这合理吗?有没有懂行的兄弟,来说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