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需要张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应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是车辆通过安全与排放检测的凭证,代表车辆符合上路标准;保险标志则证明车辆已购买交强险,是法定上路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未按规定粘贴这两个标志,将面临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若标志损坏或丢失,车主可携带行驶证到任意车管分所补领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交强险标志的,车辆可能被扣留,还会被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为避免标志难揭或影响美观,可使用静电贴粘贴。此外,新车未上牌前需贴两张临时牌照,分别位于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和后挡风玻璃左上角;新手实习期内,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环保标志已与年检标志合并,无需单独张贴。北京试点用电子保单替代交强险标志,但未推广地区仍需张贴实体标志。
车辆张贴标志是遵守交通法规的基本要求,不同标志对应不同的法定意义与使用场景。车主需根据车辆状态和自身情况,规范张贴所需标志,确保上路行驶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