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交的意向金通常可以退还,但需先明确意向金的性质是否已转为定金。
意向金本身并非定金,不具备法律上的担保效力,更多体现为购车意向的临时确认。在未与4S店签订正式购车合同、意向金未转为定金前,若消费者改变购买意愿,可向比亚迪提出退还申请。但需注意,若意向金已按合同约定转为定金,则需遵循定金的法律规则: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放弃购车的,定金通常不予退还;若因4S店违约(如未按约定提供车辆、价格与前期协商不符),消费者不仅可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双倍赔付。
购车时需仔细区分“定金”与“订金”的差异。定金是法定的担保形式,金额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交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订金仅为意向表示,不具有担保性质,无论哪方原因未达成交易,均可要求全额退还。建议在支付前核对合同条款,确认款项性质及退款条件,若合同未明确提车时间等关键信息,可暂缓支付定金类款项。
意向金的退还问题核心在于款项性质与合同约定。消费者需在购车前明确支付的是意向金、订金还是定金,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关于退款的具体说明,避免因款项性质混淆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