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有权上路查车,但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运政执法的核心目的是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查处超载、违规经营等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法规要求,其监督检查重点应放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确因管理需要在公路路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也不得双向拦截车辆造成交通堵塞。执法过程中,需满足至少2名执法人员在场、携带证件、统一着装、设置警示标志等条件,发现疑似违法车辆时,应在安全距离设置警示标志,引导车辆至开阔地段停车检查,而非直接强制截留行驶中的车辆。
运政的上路查车权限有明确的法律边界,与交警、路政的执法范围存在区别。交警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检查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交通安全相关内容;路政则聚焦于超限超载治理和公路设施保护,三者职责各有侧重,需依法分工协作。若当事人遇到运政违法查车的情况,有权拒绝配合并通过举报、行政复议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运政上路查车是法规赋予的职责,但其执行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权限,既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与市场规范,也避免对正常交通秩序造成干扰,实现执法目的与公民权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