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中正确操作超车需遵循“打灯观察、安全超越、平稳回原”的核心步骤。
听到“请超车”语音提示后,首先开启左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及左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发出超车信号——允许鸣笛路段可鸣笛提示,禁鸣区域则交替变换远近灯光。若交通条件不适合超车,可暂不操作,等待合适时机。确认时机成熟后,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从左侧平稳超越,过程中持续观察前方及被超车辆动态,避免急打方向或急加速。
超车完成后,需保持当前车速继续前行一段距离,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后方及被超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开启右转向灯,缓转方向盘驶回原车道,随即关闭转向灯。整个过程中,需注意前方交叉路口、禁止超车标志等限制条件,遇突发情况立即停止超车并减速应对。
科目三超车的关键在于“安全优先”,从打灯提示到观察确认,再到超越回原,每一步都需兼顾前后车辆动态与道路规则。规范操作不仅是通过考试的要求,更是培养安全驾驶习惯的基础,确保超车动作既符合流程标准,又贴合实际道路的安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