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这条法规是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的基础条款,适用范围覆盖多种常见交通违规行为。比如驾驶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行为,都可能依据此条接受处罚。其处罚方式分为警告与罚款两类,罚款金额区间明确为二十元至二百元,既体现了对轻微违规的警示性,也对较严重违规形成约束。
法规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的表述,为特殊违规行为的处理预留了空间。例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会依据交通安全法的其他专门条款进行更严厉的处罚,确保处罚力度与违规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匹配。从执法程序来看,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可由交通警察现场作出,超过五十元的罚款则适用一般程序,这一区分既保障了执法效率,也维护了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行为的核心条款之一,第90条通过明确的处罚标准,强化了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约束。它在引导驾驶人遵守通行规则、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也为营造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撑,是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