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驶员交通肇事罪的界定,需看其是否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是否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该行为与后果之间有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公交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出现诸如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是构成此罪的前提。倘若其行为未违反相关法规,即便发生事故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仅仅有违规行为还不够,该行为还必须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法律对于重大事故的认定有着明确标准,只有达到相应程度才符合条件。
此外,违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是由驾驶员的违规行为直接导致的。若因不可抗力或乘客故意干扰等不可控因素造成事故,即便出现严重后果,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若公交驾驶员在事故中负全部、主要或同等责任,并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就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罪的界定有着严谨的标准和条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