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主管人员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与事故的关联程度而定。
在交通肇事罪中,主管人员的责任判定十分关键。若主管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监督职责且有过错,就需承担责任。比如对驾驶员资质审查不严,让不具备资格的人开车;对车辆维护管理不到位,车辆带病上路等情况,都可能使主管人员因自身过错行为构成共犯而担责。若单位主管存在指挥、强令他人违章驾驶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同样要承担责任。像明知驾驶员饮酒仍安排驾车,或者强令司机超载等行为导致事故,主管人员就难辞其咎。但要是主管与肇事行为毫无联系,仅仅作为车辆所属单位主管,通常无需担责 。
交通肇事罪主管人员的责任判定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其是否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以及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无直接关联,以此来综合确定是否担责以及担责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