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第92条主要针对客车、货车超载等情况作出处罚规定,包括罚款、扣留机动车以及对相关主管人员罚款等 。
对于公路客运车辆,若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旦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罚款提升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货运机动车也有类似规定,超过核定载质量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则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只要有上述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
此外,运输单位的车辆若有上述情形,且经处罚仍不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会进行处罚,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规定,旨在通过明确的惩处措施,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客运、货运从业者遵守规定,杜绝超载等违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