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若出现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从事校车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涵盖频繁超速、随意超车、恶意别车等行为,严重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秩序,对高速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醉酒驾驶,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在高速行车,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者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极大增加事故风险。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超员和超速都会让车辆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不当运输会给高速上的人员和环境带来巨大隐患。
总之,高速公路上危险驾驶罪的认定,主要看是否存在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定行为。这些行为严重破坏高速交通秩序,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依法予以认定和惩处,以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