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共犯并非由交警认定。
交警在醉驾案件中主要承担对醉驾行为本身的检测和判定工作,比如执行职务时对涉案驾驶员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等惩罚措施。但对于醉驾共犯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共同犯罪故意是重要考量因素,例如有人明知驾驶员醉酒,却提供车辆、帮忙望风,或是怂恿其驾驶等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各类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收集证据,检察院审查判断是否构成共犯及责任程度,最终由法院在庭审中全面审查后作出最终判定。像小胡明知小朱醉酒仍借车给小朱,小朱的醉驾行为由交警认定,而小胡是否构成共犯,则需司法机关结合证据来判断。
总之,醉驾共犯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部门协作与综合判断,交警的工作是基础,但最终认定权在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