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首次违停不免处罚,可能是因为未满足公安部交管局规定的“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相关条件。
公安部交管局实施的“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中,将“不按规定停车”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然而,要享受首次违停不处罚的优惠并非无条件。其中明确了人行道停车首次违法警告不罚的核查判断标准,涵盖机动车和驾驶人两方面。首先,机动车需半年内无违法记录,且无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其次,驾驶人同样要满足半年内无违法记录,也不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若违停行为不符合上述标准,便不能免除处罚。这项优惠政策曾因疫情暂停,如今重新实行,旨在更合理地执法,保障交通秩序的同时给予车主适当的宽容。但只有符合条件的首次违停,才能享受不处罚的待遇。所以,温州首次违停若不免处罚,很可能是未达到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