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本身不能直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随车辆一起处置。
在离婚时,车辆的归属决定了车牌号的走向。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给一方后,车牌号也随之转移;某些存在特殊规定的地区,若车牌号具有单独价值,则获得车牌号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车辆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车牌号自然归车主所有,不存在分割问题。
具体到不同情况,限购政策前取得的牌照,作为机动车的从属物,会将车辆和牌照的价值一同处理;婚后通过“竞价”获得的牌照,因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算入车辆整体进行分割;婚后“摇号”取得的牌照,由于是一方申请获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将车辆和车牌一并处置。若双方对车牌分割有争议,协议离婚时可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裁决。
总之,车牌号虽不能直接分割,但在离婚财产分配中,会依据车辆归属、取得方式及地区规定等因素,合理确定其归属与价值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