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超员处罚新规定根据超员比例不同,有着不同的扣分与罚款标准。
超员比例未达20%时,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校车载人会一次扣6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员比例超过20%,驾驶营运客车载人将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若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仍不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超员情况的处理也有相应规定。可以自行解决超载问题的,如转运超员乘车人或卸载货物,要在监督下完成;无法自行处理的,超员乘车人由相关部门协助转运,货物在指定场地卸载,违法行为人与保管方签订保管协议,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车辆在违法状态消除后归还。新规定明确且细致,旨在通过严格的处罚与处理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约束营运客车规范运营,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