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10% 。
计税价格的确定因取得车辆的方式而异。对于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比如购买一辆“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应纳车购税就是20×10% = 2万元。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是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若企业进口一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那么计税价格为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就是50×10% = 5万元 。自产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按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以受赠、获奖等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按购置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同样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总之,计算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关键在于准确确定计税价格,不同来源的车辆计税价格计算方法不同,再乘以10%的税率就能得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