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买车押金不想买了,要视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争取退还押金。
若因自身原因不想买,而此前交付的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但可尝试与卖方友好协商,看能否退部分。要是交付的是“押金”,在没有明确约定不可退的情况下,还有协商退还的空间。
如果是卖方存在过错,如欺诈、手续不全、未按约定时间或配置提供车辆等违约行为,或者合同无效、被撤销,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此时不仅可要求退还押金,若是“定金”还可要求双倍返还。这种情况下,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在处理此事时,首先仔细查看当初签订的协议,有无押金退还的具体约定;接着积极与经销商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保留好证据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总之,依据不同情形采取恰当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