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过期了车牌还没到,可向车管所再次申请临时牌照,且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临时牌照作为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牌号,有一定期限。当面临临牌到期而正式牌照未到的情况,再次申请临时牌照是合法且有效的解决途径。不同情形下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同,因号牌制作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二次申领临时牌照时,需将车主身份证明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副本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提交已使用过的旧临时牌照。每辆车最多能办理三张临时牌照,地区内临牌有效期限一般为15天,跨地区临牌则为30天。若三次临牌都已申领完,或者不想办理,也可把车停在家中,待正式牌照下发安装好后再上路行驶。总之,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车主需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车辆合法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