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的登记证书丢失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不支持异地申请,且办理补领时机动车所有人要将车开到车管所。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时,车主需携带上述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车辆通过专门检查通道,到检查点接受查验,之后车主向检查服务部门确认信息。接着,车主到营业厅指导服务台装订程序并排队等待,装订手续后在等待区等叫号办理业务,到相应窗口处理,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最后在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需要注意,车主为个人办理补领业务应本人到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出具有关证明;车主为单位需带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机动车所有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车辆在查封、锁定状态下不能补领,抵押/质押登记期间,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总之,车子登记证书丢失后,按规定准备好材料前往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领,就能顺利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