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于2023年2月6日恢复了“开四停四”。
“开四停四”是针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的管理办法。自恢复实施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必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若违反该管理措施,每辆车每个自然日会被处罚1次,每次罚款200元,同时记3分。此前,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2022年11月21日起该措施暂停实施 。广大市民若想留意最新动向,可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出行服务“开四停四助手”。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4年7月1日起,广州对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已由“开四停四”调整为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不过“开四停四”在特定时期的恢复与实施,对于调节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民正常出行需求发挥过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