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需要的手续: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号码牌,并到车牌管理岗等待通知收费领取车牌,登记受理岗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申请发放《汽车报废通知单》。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报废车辆需要材料如下: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报废办理需提供的材料(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四)《机动车行驶证》。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